新疆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考点解析二
二、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人的认识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即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也是人们观念地把握客观世界的两种形式。
(1)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初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现象,对事物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感官对客体的个别属性和特征的直接反映;知觉是主体对客体表现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是主体把对客体的各种感觉组合起来形成的多种特性的整体感性形象;表象是主体对过去感觉和知觉过的客体的回忆,是客体的形象在主体头脑中的再现,是对知觉的直接综合和概括。
(2)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而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概论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本质的反映;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的反映,是主体对客体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评判和断定,判断是概念的联系和憎爱分开,是运用概念之间的关系揭示客观事物本身关系的思维形式;推理是从已有的判断合乎规律地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同概念、判断之间是相互联结的。判断是概念之间的矛盾的展开,推理则是判断之间的矛盾的展开,反之,推理又形成新的判断和新的概念。
(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内容、形式和特点上都有质的区别。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辩证统一。第一,二者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第二,二者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感性认识中包含着理性因素,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也渗透着感性因素。实践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
(4)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条件与途径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人的认识发展过程中一次意义重大的飞跃。正确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第一,通过实践和调查研究,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前提;第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是实现由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正确途径。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在理论上就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在实践中还会导致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理性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达到了理性认识,认识运动并没有结束,还必须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实现认识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意义更为重大的飞跃,这是因为: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只有用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2)正确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
正确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第二,要把关于事物的认识与主体的需要结合起来,确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第三,要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第四,在理论转化为大规模的实践以前。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试验,总结经验教训。
3.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1)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
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人们对于复杂事物的认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和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运动的无限发展
认识过程具有无限性。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社会实践的发展也是无限的,因而人类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表明,认识运动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上升运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这就是认识运动的总过程、总规律。它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具体历史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把握人类认识运动的总过程、总规律具有重大意义,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论基础。
三、真理及其检验标准
1.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客观的,亦称客观真理。
(1)真理的客观性在于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来源于人的主观思想之外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真理的客观性还在于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真理既是客观的,也是一元的,即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和一元性,就是在真理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3)真理的客观性表明,真理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因此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但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阶级利益的制约和影响。
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和一元性,必须同主观真理论和多元真理论划清界限。主观真理论和多元真理论的典型代表是实用主义“有用就是真理”的真理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以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利益,它是有价值的,也可以说是有用的,但并非有用的就是真理。
2.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真理的发展过程既是同错误不断斗争的过程,又是由相对真理日益接近绝对真理的过程。支持真理的客观性,是真理观上二的唯物论;坚持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是真理观上的辩证法。
(1)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包含有不能被推翻的客观的内容,都和错误有原则的界限,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其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每条真理都是向着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任何真理都有一定的限度,也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一领域、过程、方面的正确反映,在广度上是有限的,因此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其二,任何真理对特定对象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是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的反映,在深度上是有限的,因此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辩证统一的。第一,任何真理都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是相对与绝对的统一。没有单独存在的绝对真理或相对真理。第二,人的认识能力既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就认识的本性来说,世代延续的人类认识能力是至上的、无限的,能够不断地从不知转化为知,从知之较少转化为知之较多,真理每前进一步,都会更全面深刻地反映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所以是绝对的。但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的认识能力又是非至上的、有限的。因此,每一历史时代的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不完备的,具有相对性。第三,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具有绝对性。但由于实践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那么,受实践检验的真理无疑也具有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和相互渗透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任何一个真理,都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真理是绝对真理的一个部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第二,真理的发展总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辩证转化的过程。
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真理观或相对主义真理观。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实践之所以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惟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第一,实践成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惟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决定的。从真理的本性看,它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认识。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判别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第二,实践成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惟一标准,是由实践的特点决定的。从实践的特点的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即它能把主观认识变为客观现实,从而检验出思想认识是否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第一,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即确定性是指:首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此外再没有别的标准。其次,无限发展着的实践,对人们的一切认识都能做出确定的检验,即使今天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认识,最终将被今后的实践所证实或驳倒。第二,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即不确定性是指:首先,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它不可能对现有的一切认识,都做出确定的检验。其次,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为实践所证实的真理,也只具有棚对的、近似的性质。还需继续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把二者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就会犯绝对主义或相对主义的错误。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即坚持实践标准的客观性和惟一性,就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坚持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即坚持实践标准的具体性和历史性,就同形而上学划清了界限。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在检验真理过程中的作用。逻辑证明就是运用已知的正确判断作为前提,通过逻辑推理来确定待证判断是否正确的思维过程。它是一种探索真理、论证真理的手段,是正确思维的主要条件,是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承认逻辑证明的作用与肯定实践标准的惟一性并不矛盾。逻辑证明本身就是实践的产物,逻辑证明的作用实质上是实践作用的间接体现。实践检验和逻辑证明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否认实践检验的作用,就会离开唯物主义;否认逻辑证明作用,则会把对实践标准的理解简单化、片面化。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人的认识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即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也是人们观念地把握客观世界的两种形式。
(1)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初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事物的现象,对事物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感官对客体的个别属性和特征的直接反映;知觉是主体对客体表现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是主体把对客体的各种感觉组合起来形成的多种特性的整体感性形象;表象是主体对过去感觉和知觉过的客体的回忆,是客体的形象在主体头脑中的再现,是对知觉的直接综合和概括。
(2)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而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概论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本质的反映;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的反映,是主体对客体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评判和断定,判断是概念的联系和憎爱分开,是运用概念之间的关系揭示客观事物本身关系的思维形式;推理是从已有的判断合乎规律地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同概念、判断之间是相互联结的。判断是概念之间的矛盾的展开,推理则是判断之间的矛盾的展开,反之,推理又形成新的判断和新的概念。
(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内容、形式和特点上都有质的区别。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辩证统一。第一,二者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第二,二者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感性认识中包含着理性因素,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也渗透着感性因素。实践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
(4)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条件与途径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人的认识发展过程中一次意义重大的飞跃。正确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第一,通过实践和调查研究,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前提;第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是实现由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正确途径。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在理论上就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在实践中还会导致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理性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达到了理性认识,认识运动并没有结束,还必须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实现认识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意义更为重大的飞跃,这是因为: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只有用理论指导实践才能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2)正确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
正确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第二,要把关于事物的认识与主体的需要结合起来,确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第三,要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第四,在理论转化为大规模的实践以前。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试验,总结经验教训。
3.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1)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
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人们对于复杂事物的认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和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运动的无限发展
认识过程具有无限性。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社会实践的发展也是无限的,因而人类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表明,认识运动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上升运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这就是认识运动的总过程、总规律。它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具体历史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把握人类认识运动的总过程、总规律具有重大意义,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论基础。
三、真理及其检验标准
1.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客观的,亦称客观真理。
(1)真理的客观性在于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来源于人的主观思想之外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真理的客观性还在于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真理既是客观的,也是一元的,即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人们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和一元性,就是在真理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3)真理的客观性表明,真理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因此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但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阶级利益的制约和影响。
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和一元性,必须同主观真理论和多元真理论划清界限。主观真理论和多元真理论的典型代表是实用主义“有用就是真理”的真理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以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利益,它是有价值的,也可以说是有用的,但并非有用的就是真理。
2.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真理的发展过程既是同错误不断斗争的过程,又是由相对真理日益接近绝对真理的过程。支持真理的客观性,是真理观上二的唯物论;坚持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是真理观上的辩证法。
(1)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包含有不能被推翻的客观的内容,都和错误有原则的界限,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其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每条真理都是向着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任何真理都有一定的限度,也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一领域、过程、方面的正确反映,在广度上是有限的,因此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其二,任何真理对特定对象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是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的反映,在深度上是有限的,因此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辩证统一的。第一,任何真理都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是相对与绝对的统一。没有单独存在的绝对真理或相对真理。第二,人的认识能力既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就认识的本性来说,世代延续的人类认识能力是至上的、无限的,能够不断地从不知转化为知,从知之较少转化为知之较多,真理每前进一步,都会更全面深刻地反映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所以是绝对的。但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的认识能力又是非至上的、有限的。因此,每一历史时代的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不完备的,具有相对性。第三,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具有绝对性。但由于实践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那么,受实践检验的真理无疑也具有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和相互渗透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任何一个真理,都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真理是绝对真理的一个部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第二,真理的发展总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辩证转化的过程。
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真理观或相对主义真理观。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实践之所以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惟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第一,实践成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惟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决定的。从真理的本性看,它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认识。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判别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第二,实践成为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惟一标准,是由实践的特点决定的。从实践的特点的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即它能把主观认识变为客观现实,从而检验出思想认识是否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第一,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即确定性是指:首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此外再没有别的标准。其次,无限发展着的实践,对人们的一切认识都能做出确定的检验,即使今天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认识,最终将被今后的实践所证实或驳倒。第二,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即不确定性是指:首先,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它不可能对现有的一切认识,都做出确定的检验。其次,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为实践所证实的真理,也只具有棚对的、近似的性质。还需继续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把二者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就会犯绝对主义或相对主义的错误。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即坚持实践标准的客观性和惟一性,就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坚持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即坚持实践标准的具体性和历史性,就同形而上学划清了界限。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在检验真理过程中的作用。逻辑证明就是运用已知的正确判断作为前提,通过逻辑推理来确定待证判断是否正确的思维过程。它是一种探索真理、论证真理的手段,是正确思维的主要条件,是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承认逻辑证明的作用与肯定实践标准的惟一性并不矛盾。逻辑证明本身就是实践的产物,逻辑证明的作用实质上是实践作用的间接体现。实践检验和逻辑证明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否认实践检验的作用,就会离开唯物主义;否认逻辑证明作用,则会把对实践标准的理解简单化、片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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